一、申請日期: |
由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8日 |
二、辦公時間: |
星期一至五:上午九時至十二時;二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
星期六 :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|
三、申請資格: |
1. 申請人必須具有香港居留權
2. 四年級至六年級上學期成績:中、英、數三科及格
3. 操行必須達B級或以上
4. 曾參與校內、外課外活動或服務 |
四、遴選方法: |
本校先按申請者交來的學術成績、操行、課外活動及服務表現等作初步評審,選取部分學生進行面試。 |
五、面試通知: |
本校將於3月上旬以書面通知獲選面試機會的申請者。 |
六、面試日期: |
暫定為2021年3月13日(星期六) |
七、面試內容: |
面試內容包括普通話、廣東話及英語表達能力、社會常識及日常生活習慣等,以個別面見方式進行。 |
八、收生準則: |
甲、學術成就 (50%)
1. 學術成績︰ 25%
2. 操行成績︰ 15%
3. 課外活動︰ 5%
4. 特殊專長︰ 5%
乙、 面試表現 (50%)
1. 理解、分析能力︰ 25%
2. 表達能力︰ 20%
3. 說話態度︰ 5% |
九、申請名額: |
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名額為40名。 |
十、索取表格: |
1. 親自到本校大門接待處(有蓋操場入口)索取
2. 在本校網頁下載 |
十一、交表方法及相關文件 |
方法一︰親自交表 (毋須提交小學推薦書)
家長或監護人請把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親自到本校校務處交回。
親自交表時需攜帶以下文件:
1.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正本(由教育局中學學位分配組印發)
2. 學生身份證副本(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便核對)
3. 原校小四至小六成績表副本 (須出示正本以便核對)
4. 學術、課外活動或服務之獲獎證書副本(如適用)
5. 貼上二元郵票的回郵信封一個
方法二: 「掛號郵遞」交表
把申請表格連同以上1-5頁相關文件 (教育局中學學位分配表 (藍、綠色)需要交正本,其他的資料只需要副本) 在1月18日(以郵戳為憑)或之前郵寄到本校(建議採用掛號形式,確保本校能收到相關資料)。 |
十二、結果公布: |
本校於2021年3月31日透過書函及電話通知正取學生家長,其子女已獲本校納入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,所有學生會如常於7月初獲通知中學派位結果。 |
十三、資料處理: |
申請人所遞交的申請表及所有影印本只供本校遴選「中一自行分配學位」使用,不會發還,並將於整個遴選程序完成後銷毀。 |
十四、查詢方法: |
如有任何查詢,可在辦公時間致電24202103找校務處何小姐查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