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民與社會發展
課程介紹
 
(一) 課程宗旨

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旨在幫助學生:

(a) 加深了解社會、國家、人文世界和物質環境及相關的知識內涵;
(b) 對不同情境中(例如文化、社會、經濟、政治及科技)經常出現,並已發展成熟的當代課題作多角度思考;
(c) 成為獨立思考者,能夠適應個人、社會、國家及全球不斷轉變的情況而建構知識,理解課題的複雜性、決策的過程和面對的挑戰,從而作出合乎法理情的分析,並學習處理相互衝突的價值觀;
(d) 在多元社會中傳承中華文化傳統,加深個人對中國國籍和中國公民身份的了解和認同,同時欣賞、尊重和接納不同的文化和觀點;
(e) 培養與終身學習有關的能力,以及強化綜合和應用知識與技能的能力,包括慎思明辨能力、創造力、解決問題能力、溝通能力、協作能力、處理數據能力、自我管理能力、自學能力、運用資訊科技能力;
(f) 建立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的人生態度,成為對社會、國家和世界有認識和負責任的公民。

 

(二) 課程架構

主題

課題

學習重點

1

「一國兩制」下的香港(45–50小時)

「一國兩制」的內涵和實踐

  • 香港問題的由來(三條不平等條約及其背景)和回歸歷程概略
  • 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關係(主權治權在中國),「一國兩制」及《基本法》的法律依據
  • 維護國家安全的意義(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);《香港國安法》與促進香港長遠發展,以及與平衡法治和人權的關係
  •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
  • 法治精神的意義:遵守法律;司法獨立;法律面前人人平等;公平公開的審訊
  • 《基本法》規定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

國家情況與國民身份認同

  • 當代國情概略:國家的政治體制;中華民族的組成;中國國籍及中國公民的概念
  • 國家的象徵(國旗、國徽、國歌)及列於《基本法》附件三的相關規定
  • 近年國家在不同領域(高新科技、醫療衞生、文化教育、基礎建設、脫貧)取得的成就
  • 香港特別行政區參與國家事務的裨益及貢獻:
  • 裨益:國家支持香港發展的政策;讓香港具備「一國兩制」的優勢
  • 貢獻:香港在不同範疇推動內地發展及交流;捐款賑災或支援內地發展中地區的需要

香港社會的多元文化特徵

  • 形成香港社會以中華文化為主體的多元文化特徵的因素:香港的發展概略;中華傳統文化與不同文化的融和對香港社會的影響
  • 多元文化特徵對於香港社會的積極意義:推動文化的兼收並蓄;有助文化創新與反思;促進不同族裔融和共處;培養植根中華文化而具世界視野的公民素養

2

改革開放以來
的國家 (45–50小時)

人民生活的轉變與綜合國力

  • 改革開放概略:發展歷程及相關策略
  • 人民生活素質(經濟收入、消費模式、教育程度、醫療水平、人均預期壽命、脫貧等)的轉變與提升
  • 綜合國力的提升(經濟、文化、自然資源、教育、科技、國防等)

國家的發展與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

  • 近期的五年發展規劃的重點及相關政策,以及這些重點和政策與促進國家和香港發展的關係
  • 涉及香港的發展規劃和政策(粵港澳大灣區建設、《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》)與促進香港發展的關係

參與國際事務

  • 國家自進入 21 世紀以來的全方位外交理念
  • 行動及倡議:不同性質的救援及協助其他國家行動;籌組國際組織及舉辦國際論壇;「一帶一路」倡議
  • 參與國際事務對於國家整體發展的影響,以及香港在當中擔當的積極角色

3

互聯相依的當
代世界 (45–50小時)

經濟全球化

  • 各國經濟體系的互相依存和國際經濟組織合作;跨國企業的發展、全球勞動及金融市場的融合;新經濟發展對個人(消費及就業)、香港及國家發展的影響

科技發展與資訊素養

  • 全球新科技發展概略:人工智能、大數據、雲端儲存
  • 資訊科技(互聯網、社交網站、即時通訊軟件)的發展特徵
  • 資訊素養的內涵與正面價值觀的關係:辨別虛假資訊;使用科技的道德操守;遵守相關法律

可持續發展

  • 可持續發展的理念,以及國家、香港和其他地區在環境保育的實踐經驗
  • 不同持份者在推動環境保育方面的角色和責任

公共衞生與人類健康

  • 世界衞生組織於全球公共衞生事務的角色和功能
  • 國家和香港對全球公共衞生(特別是在傳染病防控方面)的貢獻
  • 個人在維持公共衞生方面的責任(特別是應對傳染病)

 

內地考察【不涉及公開評核】

主題

課題

學習重點

中華文化與現代生活

傳統中華文化 的特質

  • 網上自學介紹傳統中華文化特質的文章
  • 文化遺產(包括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 產)的保育與傳承,包括應用科技進行保育工作

實地考察簡介事項

  • 前往內地考察,體會中華文化在社會的保育與傳承
  • 事前詳細計劃及閱覽資料
  • 於考察地點搜集資料的方法
  • 撰寫考察報告的要求